環境管理體系(簡稱EMS)規定了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要求,組織應識別與威脅和機遇相關的風險;重要環境因素和合規性責任,從而在環境管理體系中確定相關的行動來應對風險,使組織能夠根據內外部環境、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、重要環境因素信息等,來制訂和實施環境方針和環境目標。組織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范圍從獲取資源開始,擴大到包括整個產品生命周期,在現有要求的管理與所采購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環境因素之外,組織需要將自己的控制和影響擴大到與產品使用、產品生命周期結束后的處理。組織的管理者可以為實現組織的長期成功、實現可持續發展選擇確定應采取的措施,這些措施包括保護環境、污染預防、減輕環境狀況對組織的影響、履行合規義務、提升環境績效、基于生命周期的觀點考慮環境問題、實施環境管理方案、與相關方交流環境信息等。
取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主要益處:
1.實施統一的國際環境管理標準,有利于實現各國間環境認證的雙邊和多邊互認,有利于消除技術和貿易壁壘;
2. 通過改善環境管理,有利于降低材料、能源的消耗,減少浪費,降低成本;
3.提高了企業和組織自身的科學管理水平;增強企業競爭力;提高效率,降低企業運營成本;
4. 證明合規性,擴展業務機會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;改善企業的公共社會關系增加社會對企業的信任感和親和力;
5. 履行法律義務,贏得更多利益相關方和顧客信任有利于改善企業與政府的關系,反映出組織的最高管理層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;